税改后如何有效管控财务报销流程、审核、自动分录?
根据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》。2019年4月1日起,对于财务工作人员而言,这将带来一个巨大的改变。
1. 将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6%改为13%;
2. 将交通运输业、邮政业、建筑业、房地产业、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货物税率从10%改为9%;
3. 现代服务业、金融业、生活服务业和增值电信服务等6%税率保持不变。
增值税税率的适用是以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执行的税率为准!
即,4月1日前的业务仍适用老税率,4月1日后发生的业务适用新税率!
扩大进项抵扣范围,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
1. 可抵扣运输服务的票据类型
(1)增值税专用发票
(2)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
(3)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
(4)铁路车票
(5)公路客票、水路客票
2. 取得合法抵扣凭据后,应如何计算进项税额(即如何抵扣)
(1)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按照发票注明的税额
(2)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,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;
(3)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,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:
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=(票价+燃油附加费)÷(1+9%)×9%
(4)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,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:
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=票面金额÷(1+9%)×9%
(5)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、水路等其他客票的,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:
公路、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=票面金额÷(1+3%)×3%
需要注意的是:车票的凭证上必须注明了旅客身份信息;
通过解读,我们可以明显发现,公告带来的变化将意味着,财务工作人员即将增加巨大工作量!
拿到员工的报销单和发票后,需要识别发票类型,若能抵扣,需要根据不同的计算公式,手动计算税额并记账。

扫一扫,立即体验票哥